问题 | 法院不给立案咋办 |
分类 | 诉讼仲裁-办案流程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法院不接受案件立案之情况的处理方式如下:
如有当事人对于法院所做出的不予立案裁决持有异议,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众以及当事人均应依照法定程序和标准享有诉请的权力。 凡符合案件审理条件者,皆应当得到法院的公正对待与审理。 对于符合立案要求的案件,法院应当在收到申请后的七个工作日内予以立案,同时向当事人发出书面通知; 若案件不符合立案要求,则应当在七个工作日内出具裁定书,明确表示不予受理; 对于裁定结果不满的原告方,有权依法提起上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状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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