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违法行为不成立怎么办 |
分类 | 诉讼仲裁-办案流程 |
解答 |
律师解析:
1.违法事实不成立的情形主要是指经过办理案件的相关机构深入调查后,发现涉事当事人并未实际实施任何违法行为,也就是说,此前涉及到该当事人的相关违法行为并不成立。为了严格遵守法律规定,避免错误地做出处罚决策,需要提供证据以证实公安机关已经进行了全面、深入和客观的调查工作,并且所获取的证据无法证明违法事实确实存在,同时也排除了对事实情况的合理怀疑。
2.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五十九条
经过调查,发现行政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以上负责人批准,终止调查: (一)没有违法事实的; (二)违法行为已过追究时效的; (三)违法嫌疑人死亡的; (四)其他需要终止调查的情形。 终止调查时,违法嫌疑人已被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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