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开庭被告不来怎么办 |
分类 | 诉讼仲裁-办案流程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某些情况下,庭审可能以缺席裁决的形式进行,并通过特定方式将判决书予以送达或者于官方刊物上公布。
若被告未能亲自在场,主审法官将会另行告知具体的开庭时间;倘若无法找到对方当事人,且送达传票后无有效签收人,那么法院将会采取公告的方式进行依法送达(此乃唯一合法律规的送达方式),在此基础之上,亦可对此案做出缺席裁决。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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