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诉后没有收到交费通知单怎么办 |
分类 | 诉讼仲裁-办案流程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在上诉期间,上诉人未能依法预先缴纳诉讼费用,人民法院将在接到通知后的七个工作日内要求其补缴。
对于申请费用的缴纳,则应由申请人在提出请求之时或由人民法院根据相关司法程序予以指定的期限内提前支付。 若各方当事人未能按时缴纳诉讼费用,亦未及时提出司法援助申请,或虽提出申请但未得到批准的情况下,倘若在人民法院定期指定的日期内,仍然没有缴纳诉讼费用的,那么此种情形将会按照人民法院相关的法令法规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
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 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分别预交。 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在7日内预交。 申请费由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或者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预交。 当事人逾期不交纳诉讼费用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或者申请司法救助未获批准,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内仍未交纳诉讼费用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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