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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上诉案件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怎么写
分类 诉讼仲裁-办案流程
解答
律师解析:
本通知函须载列以下重点事宜:
首先,需阐述案件的概况;
其次,应详细列明上诉人所应缴纳之相关费用具体数值;
最后,注明缴纳时限及其逾期未履行可能导致的不良后果。
收到此《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后,上诉人有责任尽快前往人民法院支付相应诉讼成本,以免因逾期未付而被视为主动撤诉;若确系经济困难无法承担诉讼费,可向人民法院提出减缓或免除请求,对于满足救助条件者,人民法院将审慎考虑并作出审批。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
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分别预交。
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在7日内预交。
申请费由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或者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预交。
当事人逾期不交纳诉讼费用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或者申请司法救助未获批准,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内仍未交纳诉讼费用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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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8 12:5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