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终审案件申请追加当事人怎么做 |
分类 | 诉讼仲裁-办案流程 |
解答 |
律师解析:
所谓"追加当事人",即是在诉讼程序启动之后,为了使得未参与诉讼的当事人能够获得诉讼机会,由法院亲自向其发出通知并邀请其加入诉讼,使其正式成为涉案的主要当事人。
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对此有着明确的规定,即,当诉讼标的为多方但是必需由全体当事人共同参与的情况下,如果已有一部分当事人未能参与诉讼,那么人民法院有义务根据相关法律要求通知该等当事人必须参与诉讼程序,并且将会按照其现有角色定位,分别追加原被告及独立或非独立参与者。 由于每一个特定案件的实际情况不同,可能涉及到的追加当事人可能是原告或被告、单一或多个。 然而,无论何种情况,被通知追加的当事人都需按照通知的要求及时参与诉讼程序。 如果被追加为原告的人员已经明确表示自愿放弃实体权益,那么其资格可以不必予以追加。 另一方面,如果被追加的当事人未能出席法庭进行诉讼,这并不影响法院对于案件的审理工作,即使如此,其作出的判决和裁判也将对当事人本人产生有效约束力。 追加当事人的过程并不意味着原有的诉讼程序应立即终止,原有当事人在之前的诉讼行为依然具有合法性和有效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
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追加当事人。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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