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诉前调是啥意思 |
分类 | 诉讼仲裁-办案流程 |
解答 |
律师解析:
民诉前调,这是一种在民事诉讼正式庭审环节开始之前,由法院主导安排并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的自主协商调解活动。
其宗旨在于助推矛盾的妥善解决,从而规避或者最大限度地降低因提起诉讼所导致的时间及经济成本负担。 按照具体情况之差别,民诉前调分为两大类: 不涉及法院审判权的调解行为——在此背景之下,调解工作通常由法院立案件办公室设定的人民调解室承担,调解人员将协助所有当事方在无需正式法庭流程参与的前提之下圆满解决争议;以及涉及法院审判权的调解行为——此时,调解的主持工作将由法院立案件办公室的法官负责,或者由法官协同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共同开展。 值得关注的是,民诉前调的优越性体现在它能够以迅速且高效的方式解决纷争,有效地节约了宝贵的司法资源,并且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一旦双方法定代表人达成并签署调解协议,经由法院依法裁定确认为有效之后,该份调解协议便拥有与法院判决同样的法律约束力。 无论是在接案前、立案后、开庭前,还是开庭过程中和庭审结束后,只要双方法律代理人依法表示同意,都可以开展调解工作。 这种调解模式贯穿于处理民事纠纷的整个过程,充分反映出中国司法制度秉持着调解优先、调解贯穿着的核心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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