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法产检假规定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保障 |
解答 |
律师解析:
产假一般是98天,特殊情况可延长。各地产假规定有所差异,具体以当地规定为准。
1、产检假的计算: 产检假,用于保障妇女的正当权益,计算方法是:怀孕第1—6个月,每月可享受1天假期,用于妊娠确认以及健康培训等;怀孕第6—7个月,每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怀孕第8个月,每月可享受2天假期;怀孕9个月以上,每月可享受4天假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 2、产检假开证明。 产检假在法律上没有规定是否要开证明的条例,不同公司不同地区有不一样的处理方法。 有些公司是让提供每次产检预约时间的复印件,也就是产检预约单,有些公司需要提供产检记录,或者医生开具的诊断证明等。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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