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协商解除合同补偿金的算法有哪些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合同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时补偿金的具体衡量标准,建议参照劳动者在原本供职公司的服务年限以及其所应得的薪资待遇加以确定。
正常情况下,员工若能提供至少一年的全勤服务,便有权获得相当于一个整月薪水的额外补助。 如服务期持续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的话,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其所得的补助费用也应当与一年的全勤服务相匹配; 而对于那些服务期未满六个月的员工来说,同样需要支付同等数量的薪水作为对其服务时间过短的弥补。 至于所谓“月薪”,则特指劳动者在正式结束劳动合同时或与用人单位达成劳动合同终止协议时的前十二个月份内所领取的平均薪水,以此为基础进行补偿金的具体核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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