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者无故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合同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劳动者主动终止其与雇主之间的劳动合同而未预先告知雇主,从而对雇主带来不必要的财务损失,那么该劳动者是有义务对此进行赔偿的。
然而,通常情况下,劳动者只需通过提前三十天向雇主提交书面通知即可解除劳动合同,对于在试用期内的劳动者而言,提前三天通知雇主便可行使得解约权。 若是劳动者未能依法履行解约合同的相关手续,并且雇主能够举证证明由于劳动者的过失导致了自身经济上的损失,那么,劳动者将被要求赔偿雇主所承受的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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