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孕妇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有哪些规定要求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合同 |
解答 |
律师解析:
作为孕妇,她们享有的法律特殊保障规定了,正常情况下,雇主是不能终止她们的劳工合约的。
然而,倘若孕妇出现了严重违反雇主的规章制度,或者是触发了被法律追究刑事责任这样的情况,雇主就可以有合法的理由进行解除劳动合同的操作。 当然,对于处于试用期的孕妇而言,如果被证实其无法满足雇佣条件,雇主同样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但是,雇主必须要有确凿的证据来支持这些情况的存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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