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没到期可以直接走吗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合同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劳动合同尚未履行完毕的情况下,通常而言员工不可轻易决定离职。
然而,若雇佣方未能如约向劳动者提供适当的劳动保护措施或良好的工作环境,或者未能按时并且足额地支付应得的薪资,在此种情况下,劳动者有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立即离开公司。 如果上述情况均不存在,那么即使是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劳动者依然需要提前三十天通过书面方式通知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合约; 若是处在试用期,则仅需提前三日进行同样的通知。 如此一来,既可避免对雇佣方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同时也有助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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