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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劳动合同固定合同期限怎么算
分类 劳动纠纷-劳动合同
解答
律师解析:
劳动合同的定点合同期限是指雇主与员工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合同起始及结束日期。
通常情况下,双方会依据实际状况进行深入协商并最终确定一个确切的时间段,例如一年期或二年期甚至更长期限。
在该约定的期限之内,各方都须依照合同的约定,切实履行自身所应拥有的各项权益以及应当承担的相应职责。
当定点期限劳动合同到期时,雇主及其员工有权选择协商续订劳动合同,同时也有权利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假如雇主在定点期限劳动合同结束后没有选择继续签订此种类型的合同,那么其除了在维持原有的劳动合同约定条件或者还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升条件的前提下,员工仍然不愿续订之外,雇主都必须向员工支付一定金额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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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8 10:0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