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到期了怀孕了怎么赔偿的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合同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员工怀有身孕的情况出现在其与企业的劳务合同即将到期之际,依据现行相关法律政策规定,此类情况下,企业不得违反法律而随意解除或终止该劳动合同关系;
相反地,企业应该将该劳动合同的有效期限予以适当延长,直至相关情形消除后再行依法终止合约。 若是企业违背上述法律法规,擅自决定终止与员工的劳动合同,那么企业就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向员工支付高额的赔偿金。 具体而言,赔偿金数额应按照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两倍来计算。 经济补偿金则是根据员工在企业内部任职期间的年限为基础,每满一年即向员工发放一个月的固定工资作为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