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连续签订了两次劳动合同到期怎么赔偿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合同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若劳动双方连续签署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协议,在此期间,劳动者并未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及其之规定,以及该法典第四十条中第一款及第二款所规定的任何情况。
那么,当第二份劳动协议的履行期届满时,用人方有责任同雇员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但若用人方违反此项义务,擅自解除劳动合同,将必须遵守《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相关规定,即需按照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实际工作的年限,每满足一年的工作时间,向劳动者发放一个月的薪酬作为标准来支付赔偿金。 对于六个月以上但不足一年的工作时间,将视为一整年计算; 而对于不足六个月的工作时间,将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薪酬作为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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