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孕妇解除劳动合同赔偿多少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合同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孕期职工遭受雇佣方的非法解约时,应依法获得自解除之日起至法定产假结束期间应享有的双倍经济补偿。
此外,经济补偿的具体金额将根据该员工在当前用人单位的服务年限来确定,每满一年即支付一个月的基本工资作为补偿。 若服务期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则按照一年的标准进行计算; 反之,若服务期未达六个月,则仅需支付半个月的基本工资作为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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