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不明,劳动合同无效吗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合同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当今社会中,尽管劳动合同所必须具备的条款尚存在模糊不清之处,然这并不必然导致合同构架的无效性。
双方当事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友好协商来填补此种缺失,达成补充协议以完善合同内容。 若协商无果,则可依照现行的集体合同规定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执行。 然而,若必备条款的缺失对劳动者权益的保障产生了重大影响,那么该合同中的部分条款有可能被判定为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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