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可以协商吗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合同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往往可以通过协商达成共识。
在此基础上,双方可以基于实际情况以及各自的权益需求,对经济补偿金的额度与支付方案展开深入探讨。 协商过程中,各方都应当遵循公正、自由、平等待遇的基本原则。 例如,员工可能会因为急于离开公司而选择接受较低水平的补偿金; 反之,企业也有可能出于避免纷争的考虑,主动提出支付更高的金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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