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签劳动合同超过一年有什么赔偿标准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合同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若已经超过了法定的一年期限,那么法律将视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已经形成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关系。
此时,用人单位有义务重新与劳动者签署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遭受侵权行为时,有权依法追究用人单位从实际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第二天直至满一年时间为止的所有工作日的双倍工资收入补偿。 另外,假如用人单位有不当解雇职工的情况出现,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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