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入职三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合同 |
解答 |
律师解析:
自入职之日起满三个月尚未签署雇佣劳动合同的员工,有权请求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支付两倍于标准金额的薪酬作为补偿。
根据相关法规,用人单位在雇佣员工后的第一个月至一年内未能与之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应向该员工每月额外支付相当于其正常薪资的另一倍作为赔偿。 若您对赔偿事宜有任何疑问,建议首先与用人单位进行友好协商; 如协商无果,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提出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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