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试用期期间主动辞职有竞业吗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合同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试用期阶段选择自动离职,此时通常情况下无需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竞业限制乃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签订的劳动合同时或另行签订的保密协议中所共同商定的条款。 若在试用期内双方未能对竞业限制事宜进行明晰约定,那么在此种情形下,劳动者在选择自动离职之后将不再受竞业限制的制约。 然而,若双方已就此事项达成明确共识,并且该约定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所设定的条件,那么劳动者便需严格遵循这一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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