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试用期辞退怀孕员工是否可行了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合同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试用期内解雇孕期员工通常是不被认可的。
对于处于妊娠期的女性员工,她们在劳动权益方面享有特殊的法律保护。 除非能够证实该员工在试用期内未能达到公司所设定的录用标准,并且有确凿的证据以及明确的衡量准则作为支撑,否则不得擅自解除其劳动合同。 然而,若员工出现了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等重大过失行为,那么在经过严格审查后,解除劳动关系或许会得到许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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