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中解除劳动合同会获得哪些补偿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合同 |
解答 |
律师解析:
用人单位违约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双倍的经济补偿作为赔偿金。劳动合同未履行完毕的,公司应当辞退并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经劳动与当事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要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向劳动者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够一年的,只需要按照一年的标准给予补偿就可以了。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辞退、终止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工作年限等决定引起的劳动争议,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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