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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什么情况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分类 劳动纠纷-劳动合同
解答
律师解析:
劳动者可以解除的情况有: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不需要理由,劳动者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存在违法情形,比如拖欠工资;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等情况,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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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9 0:5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