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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自离不办离职手续能不能拿到工资?
分类 劳动纠纷-劳动关系
解答
律师解析:
自动离职有工资,但是由于没有办理离职手续,所以没办法结算工资。
自动离职,是职工根据企业和自身情况擅自离职,而强行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有的职工因辞职未准或要求解除合同未被同意,便擅自离职或违约出走;有的职工未说明原因不辞而别;也有的受优厚待遇诱惑而擅自“跳槽”等均属自动离职范围。
辞职与离职的区别如下:
1、含义不同:
(1)离职:是指职工离开原职务和原工作单位的劳动法律制度;
(2)辞职:即辞去职务,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
2、类型不同:
(1)离职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离职休养,离职入校学习进修,停薪留职,这种离职不终止劳动法律关系,另一种是职工本人要求辞职被单位批准离职,被单位辞退离职、自动离职等,这种离职终止劳动法律关系,离职职工根据不同情况享受不同的待遇;
(2)辞职一般有三种情形: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二是根据职工自己的选择,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三是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3、原因不同:
(1)离职的个人因素主要包括:一是个性特征如个性、控制力、自信力,二是职业特征如职务、技术水平、专业化、年龄,三是生活特征如婚姻、家庭、生活条件等;
(2)辞职的原因大多与薪资挂钩,对工作的不满意度所决定。
自动离职有补偿的情形有:
1、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
2、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
3、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
4、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
5、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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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4 1:08: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