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深圳生育津贴领取条件 |
分类 | 劳动纠纷-社保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深圳生育津贴领取条件如下:
1、生育保险足额缴纳累计满一年以上; 2、生育保险累计缴纳未满1年以上,单位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后即可领取生育津贴; 3、已经发放产假及计划生育手术假期间的薪资。 当事人携带深圳市生育保险津贴申请表、待遇人员个人身份证明及相关材料到深圳生育保险管理中心办理。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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