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法克扣工资的赔偿制度有哪些 |
分类 | 劳动纠纷-工资福利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提供岗位服务的企业有违规行为,即恶意扣除职工工资,此举无疑属于违法。
在此种情况下,身为员工,有权利向用人企业提出全额支付已被扣除的薪资请求。 如果用人单位持续克扣工资,雇员还有权向对方索求经济赔偿。 关于经济赔偿问题,按照国内相关法律法规,将根据员工在公司工作的年限进行计算,每满一年,便需向员工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标准作为补偿金。 对于工作时间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的员工,将按照一年的工作期限来计算; 而对于工作时长未达到六个月的员工,则需给予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