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未到期辞退补偿金标准怎么算 |
分类 | 劳动纠纷-工资福利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商定的劳动期限尚未届满时,如遭雇佣方解聘,其经济补偿金额的核算通常依据该劳动者于所在企业的服务年限以及当月的薪资水平而定。
具体而言,若劳动者在企业中每服务满一整年,则需向其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额度之经济补偿金; 倘若服务时间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整年,则按照一整年来计算; 若服务时间尚不足六个月,则仅需支付相当于半个月工资额度之经济补偿金。 若聘用方在解聘过程中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则应对劳动者支付等额于原本经济补偿金额两倍的赔偿金。 此外,所谓“月工资”乃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的前十二个月内所获得的平均薪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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