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改制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规定是什么 |
分类 | 劳动纠纷-工资福利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革并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关系时,关于经济赔偿的事宜需遵照以下原则:经济赔偿金应根据该员工在本公司服务的年限来确定,每满1年则支付1个月的薪资作为赔偿标准。
若员工在公司服务6个月以上但未满1年,则视为已服务1年; 若员工在公司服务不足6个月,则仅需支付半个月的薪资作为经济赔偿。 然而,若员工的月度薪资超出了公司所在地直辖市或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所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那么向其支付经济赔偿的标准将以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为上限,且支付经济赔偿的年限最多不得超过12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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