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产赔偿金怎么算的 |
分类 | 劳动纠纷-工资福利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破产赔偿金的精确计算过程相当繁琐复杂,其中涉及到大量分门别类的微观因素。
通常情况下,破产企业所拖欠的员工薪水、医疗费、残疾津贴、慰问金、应付转入员工个人银行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应当给予员工的补偿金额等等,都将按照事先设置的偿还优先级依次进行清算。 在具体计算破产赔偿金的过程中,对于经济补偿金这一部分,我们通常会依据劳动者在该公司或组织中的实际工作年限,以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来向其支付。 如果劳动者的工作时间超过了六个月但不足一年,则按照一年的标准计算; 而如果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低于六个月,那么就会向其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