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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劳动法规定的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是多少
分类 劳动纠纷-工资福利
解答
律师解析:
对于遭到解雇的企业职工,享有一定数额的赔偿津贴是应得的权益。
具体来说,根据劳动法的相关条款,这些赔偿津贴的计算标准如下所述:
若职工在用人单位已有一年以上的就业经验,那么应向他们提供一个月的全额工资作为补偿费;
倘若他们在公司工作了超过六个月但未满一年,按照法律规定应当视为已在该单位工作了整整一年;
如果工作时长还不足半年的话,则只需要将半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即可。
然而,并非所有情况都能使用人单位获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权限。
根据劳动法中的相关规定,企业只有在职工试用期内被证实不符合录用标准,才有权予以剔除;
而若职工严重违反公司规定,或在工作中存在严重失职行为且对公司利益造成了巨大损失,同样具备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资格;
此外,劳动者同时与其他公司建立劳务关系,对其职责所在的工作任务造成了严重影响,又或者在雇主提出警告后仍执迷不悟的,也可被视为可以合法终止与该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的原因之一;
再者,凡因触犯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由劳动行政部门介入处理,此时用人单位亦可顺势解除双方之间的劳动协议;
最后,职工若涉嫌犯罪并遭司法追究,用人单位亦基于此理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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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3 20:5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