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到期不续签,补偿标准是多少 |
分类 | 劳动纠纷-工资福利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之时,如果用人单位选择不再续订,则必须依法给予劳动者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服务期间的相应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即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数额的标准来进行发放。 对于服务年限大于等于六个月但未满一年的员工,其经济补偿金将按照整年计算; 而对于服务年限低于六个月的员工,其所能获得的经济补偿金额为半个月的工资额度。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二年。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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