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作受伤报工伤怎么报 |
分类 | 工伤赔偿-工伤认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所属用人单位的员工受伤(甚至不幸离世)事件发生以后,若该用人单位未能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提交全面准确的事故报告以及申请工伤鉴定,那么受伤的员工或者为其直系亲属的人员可以向所在的参保地区或者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的劳动保障局递交工伤鉴定申请。
与此同时,涉及到个人申请工伤鉴定时所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 1、员工与用人单位签署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劳动合同或者双方真实存在的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 2、《职工工伤认定申请书》; 3、员工本人的身份证明以及在工作中使用的证件,例如工作证或工卡; 4、员工或用人单位关于伤(或亡)事故详细情况的资料,包括详尽具体地描述事件的发生过程; 5、有关的旁证材料,比如目击者提供的书面证明文件、经过现场勘查后形成的纪录、拍摄的图片或视频、口头陈述的经过等等; 6、确认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归属的认定书、本人的居住地点证明材料等(当工伤事件源于交通事故); 7、申请工伤认定所需的其他任何必要材料; 8、受伤员工的授权委托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如果是由家属代为提出工伤申请的话)。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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