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下班途中受伤算工伤吗 |
分类 | 工伤赔偿-工伤认定 |
解答 |
律师解析:
1.若欲符合“上下班途中”之定义,须同时满足“合理时间”与“合理路线”两大限定标准。
2.上下班途中遭受的意外伤害仅限于“因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长途客轮渡、铁路运输所引发的伤害事故”。 3.本次事故中必须被确定为“非个人主要责任方”。 依此三项严格规定符合所有要求者,如在上下班途中不幸遭遇意外并造成身体损伤,可以前往劳动行政机构申请进行工伤鉴定。 经确认属于工伤范畴之后,便可享有相应的工伤福利待遇。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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