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庆市临时用工受伤怎么申报 |
分类 | 工伤赔偿-工伤认定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要步骤在于确认受伤职工是否已经投保了医疗保险。
倘若已投保,必须采取积极措施向其提供援助,建议在事故发生之后的二十四小时内迅速进行相关申报事宜。 然后详细记录受伤职工的个人信息、受伤日期与地点以及事故全过程,将这些内容打印出并装订成册作为工伤认定申请表,同时盖上权威性的公司公章,连同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统一送交社会保障机构。 值得特意强调的是,申请工伤认定所需的一切证明文件,包括但不仅限于: 工伤认定申请表、证人的亲笔签字及指纹确认、事故现场见证人员的身份证及其工作证件复印件、受伤职工的身份证及其工作证件复印件、受伤职工当月的考勤记录、受伤职工初次就诊的病历本及伤情医学诊断证明书等等,均须盖上公司公章以示真实性。 待将所有材料递交至社保局之后,申报流程便告圆满结束。 接下来只等待受伤职工康复之后,开展报销支付即可。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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