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提前一天上班路上受伤算工伤吗 |
分类 | 工伤赔偿-工伤认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员工在较早时间上班的途中遭遇意外伤害,同样可以被评定为工伤范围内的案例。
此种情形也被称为“公伤”或“职业性损伤”,其定义是指在生产、劳动或工作过程中遭受的伤害。 按照我国相关法规的明确规定,劳动者在进行日常工作、履行企业行政部门临时委托或认可的任务时受到伤害;在紧急状况发生时,虽然未得到企业行政部门的正式指派,但是参与了对企业有利的工作;或者在实施发明创造或技术改良的过程中受到了伤害,这些情况都属于工伤范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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