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发生意外身故前有饮酒,算工伤吗 |
分类 | 工伤赔偿-工伤认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们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如若工作人员在执行工作任务的过程中因为过量饮酒导致身亡,若证实其死讯由醉酒责任引起,则这种情况并不符合工伤定义范畴,因此无法进行工伤认定。在此情况下,员工为自身饮酒行为,并非单位因业务所需强制要求参与应酬的,可考虑不作为工伤处理,相应责任将不由单位承担。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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