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骨折有哪些赔偿金项目可以报销 |
分类 | 工伤赔偿-工伤赔偿标准 |
解答 |
律师解析:
工伤骨折时,可报销的赔偿金项目主要有以下这些:
1.医疗费:这是用于治疗工伤实际产生的费用,涵盖了多个方面。 比如挂号时产生的挂号费,医生诊断、治疗过程中的诊疗费,购买各类药品的医药费,以及住院期间的住院费等,只要是与工伤治疗相关的合理费用,都在报销范围内。 2.停工留薪期工资:员工因工伤需要停工接受治疗,在这个期间,其原有的工资福利待遇不会改变,仍由所在单位按照月份正常支付,以保障员工在受伤治疗期间的基本生活。 3.护理费:若员工因工伤导致生活不能自理,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根据生活不能自理的程度,分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等级。 护理费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4.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依据伤残等级来确定,以本人工资作为基数,再分别乘以相应的月数。 5.劳动能力鉴定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来支付。 不过,具体的报销情况可能因地区和法律规定有所不同。 案情回顾: 小朱在工作时受伤骨折,治疗产生了一系列费用。单位认为部分药品费用不属于工伤报销范围,拒绝支付;且在小朱停工留薪期间,只发放了基本工资,未按原工资福利待遇发放;小朱申请护理费也被单位质疑。双方就工伤赔偿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关于医疗费,只要是与工伤治疗相关的合理费用,如挂号费、诊疗费等都应报销,单位不能随意拒绝。 2、停工留薪期工资应按原工资福利待遇发放,单位只发基本工资的做法不符合规定。 3、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按相应等级标准支付,单位不能无故质疑。 4、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应按伤残等级和本人工资计算。 5、劳动能力鉴定费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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