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职工工伤解除劳动合同有什么赔付标准 |
分类 | 工伤赔偿-工伤赔偿标准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职工因为工伤问题而选择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时,雇主需要依法支付一定数额的补偿费用。
这些弥补措施通常涵盖了一次性的工伤医疗补助金以及一次性的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基本内容。 值得注意的是,实际的赔偿额将依据工伤患者所受到伤害的严重程度和工伤伤残级别而有所差异。 例如,若工伤被认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情况下,当劳动、聘用合同到期终止,或者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请求时,则应由工伤保险基金负责支付一次性的工伤医疗补助金,同时由用人单位承担一次性的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支付责任。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