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10级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几个月可以申请 |
分类 | 工伤赔偿-工伤赔偿标准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职工遭遇工伤事故并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等级时,所享受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则普遍应于与所在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予以申领。
通常情况下,劳动者在正式弹劾或结束雇佣关系后便有权向用人单位提交相关申请。 这一举措主要意在确保遭受工伤事故造成的身心伤害的劳动者能得到相应的经济赔偿,进而协助他们恢复正常生活、重返职场。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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