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以后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怎么计算出来的 |
分类 | 工伤赔偿-工伤赔偿标准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因遭受工伤事故而导致劳动合同解除之时,所涉及到的经济补偿问题就变得颇为繁琐与复杂了。
在基本原则上,我们必须全面考虑工伤职员的伤残级别、实际工龄以及工资水准这三大重要因素。 尤为值得注意的是,若为用人单位主动提出解除合同的情况,那么劳动者除了遵循常规的解除合同经济补偿之规定以外,对于那些罹患过工伤事故的职员们而言,他们还极有可能需要额外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伤残就业补助金。 至于经济补偿部分,法律明确规定应根据劳动者的有效工龄来进行计算,即每积累一年的工龄便可享有一个月的工资待遇。 而当劳动者的有效工龄不足六个月之时,则应当获得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相应的经济补偿; 相反,若其有效工龄介于六个月至一年内之间时,则应当获取一个月的工资作为适当的经济补偿。 这种严谨且科学的经济补偿方案无疑彰显出我国法律制度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与尊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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