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解除合同赔偿金怎么算 |
分类 | 工伤赔偿-工伤赔偿标准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工伤导致解除劳务合同的相关赔偿问题,实际操作中存在着诸多繁琐且复杂的计算方式,一般而言,这些方式大致可以概括为涵盖了诸如一次性的工伤医疗补助金以及一次性的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各项款项。
若是遭遇用人单位蓄意违规解除劳务合同的情况,除此之外,或许还将面临经济赔偿金方面的纠纷与困扰。 对于具体的赔偿金额大小问题,这往往需要结合工伤所引发的伤残程度、劳动者个体的工资待遇水平、同时还要紧密参照并参照当地政府制定的相关政策标准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考量以及精确计算。 举例来说,对于伤残等级达到七级的个案,其在享受一次性的工伤医疗补助金以及一次性的伤残就业补助金时所对应的具体金额,则可能由于区域间的差异而产生区别。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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