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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地出意外谁的责任
分类 工伤赔偿-工伤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若在工地工作期间遭受伤害,满足下列任意情况者,均应视为工伤处理,此时劳动者本身是无过错的:
即在规定的工作时段及工作区域内,由于执行本职工作职责而遭受到了来自外部的暴力或者意外伤害;同样在上述时空范围之内,员工因工作缘故而受到意外事故所导致的伤害;
此外,在工作时间起始与结束这两个时间段内,倘若在工作场地进行与工作相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的工作,且遭到意外事故产生的损伤;
最后,其他情况也应视作工伤范畴。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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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9 11:3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