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期间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
分类 | 工伤赔偿-工伤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工伤后用人单位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劳动者遭遇工伤后,公司强行解除劳动合同属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如下: (1)、经济补偿金按员工在该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向员工支付一个月工资。 (2)、员工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要按一年的标准计算; (3)、员工工作不满六个月的,向员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4)、员工月工资高于公司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要按员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经济补偿金。 (5)、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员工应得工资,按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计算。 (6)、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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