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家污水排放标准是怎样的 |
分类 | 环境保护-环境污染民事诉讼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废水处理及排放的相关标准规范如下所示:
依据我国出台的水环境质量准则以及适应国情的经济技术水平,国务院环境保护管理机构负责设定全国性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就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尚未做出具体规则限定的部分,各省级政府有权灵活设置地方性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而对于国家已经设立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所包含的项目,地方政府也可在其基础上制定更为严格的地方性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法律依据:
《水污染防治法》第十四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水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对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须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五条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水污染防治的要求和国家或者地方的经济、技术条件,适时修订水环境质量标准和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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