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固体废物处理的原则是谁污染谁治理 |
分类 | 环境保护-环境污染民事诉讼 |
解答 |
律师解析:
固体废物处理的原则是:
1、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坚持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促进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降低固体废物的危害性。 2、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坚持污染担责的原则。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对所造成的环境污染依法承担责任。 固体废弃物的分类有: 1、按其危险状况可分为有害废物和一般废物; 2、按其形状可分为固体的块状废物、粒状废物、粉状废物和泥状的污泥; 3、按其化学性质可分为有机废物和无机废物; 4、按其管理可分为:工业固体废物、城市固体废物(城市垃圾)和危险固体废物(有害固体废物)三大类。 5、按其来源(欧美等国)可分为工业固体废物、矿业固体废物、城市固体废物(城市垃圾)、农业固体废物和放射性固体废物等五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四条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坚持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促进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降低固体废物的危害性。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