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拿别人的借条讨债敲诈勒索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纠纷 |
解答 |
一、拿别人的借条讨债敲诈勒索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具体的处罚规定如下: 1、《治安管理处罚法实施细则》 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别人捡到借条来要帐是否属于敲诈勒索? 捡到借条来要帐的行为一般不属于敲诈勒索,敲诈勒索必须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的行为。敲诈勒索的表现形式是: 1、行为人要求被害人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交付财物,否则会在日后将其威胁的内容付诸实现。 2、行为人当面对被害人以当场实施暴力相威胁,要求其答应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交付财物。 3、行为人以日后将要对被害人实施侵害行为相威胁,要求当场交付财物。 这表明,对于敲诈勒索罪来说,行为人绝对不可能以当场实现威胁的内容相恐吓,当场非法占有他人财物,这也是本罪与抢劫罪的显著区别。 三、在现实中正确地认定敲诈勒索罪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1)敲诈勒索财物数额较大是构成本罪的要件。 (2)敲诈勒索罪和绑架罪的区别。首先以绑架相威胁,向他人索要财务的,是敲诈勒索罪;如果是绑架人质,以释放人质为条件索要财物的,或者以加害或者继续扣留人质相威胁的,索要财物的,这种情况就是绑架罪。 (3)敲诈勒索罪和抢劫罪的区别。在行为人实施暴力威胁抢劫财物的情形,如果行为人当场使用暴力相威胁,使受害人不敢反抗,失去抵抗能力,而当场劫取财务应定抢劫罪;在以施加暴力相威胁敲诈勒索的情形,行为人扬言将要施加暴力相威胁,从而以后索取财物的应定敲诈勒索罪。因此正确区分两罪的关键是:如果是当场施加暴力相威胁强迫当事人将来给付财务的就是敲诈勒索罪;如果是当场施加暴力相胁迫并且当场劫取财物的,按照抢劫罪定罪处罚。 对于债务人来说,若是遇到他人向自己讨债的情形,首先需要确定讨债者是否是自己的债权人,若不是那么不管对方是否拿自己在借钱时书写的借条,都可以先与债权人核实之后,再决定是否将钱交给讨债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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