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条件有哪些 |
分类 | 债权债务-民间借贷 |
解答 |
一、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条件有哪些 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条件有以下几条: 1、具有农村户籍的农户进行用种、养殖、买房及其他销费。 2、在当地信用社建要有农户经济档案。所谓农户经济档案就是对当地农户建立一个经济、家庭、收入等方面基本情况的档案。进行评份授信后,采取信用的方式发放信用贷款,不需要抵押。 3、如果发放的贷款中要求提供担保人的话,担保人必须在本地区。 4、要身份证,结婚证(未婚证明等)证明婚姻情况。贷款人要求自款人提供的其他资料。 国家支持的借贷合法利息最高是:国家规定的最高利息是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约定的年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二、借款利息怎么约定? 个人借款属于民间借贷的一部分。一般来说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见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但借款协议中关于利息的约定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所以,在民间借贷中,约定利息必须符合法律规定,超出部分无效。 既然利息约定要合法,那么该怎样约定个人借款利息呢?个人借款利息在民间借贷纠纷中,最容易导致借贷双方产生矛盾。对此,我国法律有明确规定: 1、借款人和出借人可以约定无息借贷。 2、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但都不能证明的,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3、借贷双方可以在最高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的标准内确定。 4、借贷双方约定的利息如果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法院不保护超出部分。借款人支付超出规定的利息后又起诉主张返还的,法院予以支持。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