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驾驶人员如何证明不知情逃逸?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处理 |
解答 |
一、驾驶人员如何证明不知情逃逸? 驾驶人员证明不知情逃逸的,可以从自己与他人的交流记录中认定,也可以提交不知情的音频或者视频材料来进行办理。交通事故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责任而驶离现场、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等8种情况将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 二、构成交通事故逃逸的行为 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责任而驶离现场、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等8种情况将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其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是强行离开现场的。 以上八种行为可以认定为交通事故逃逸行为,并在一些情况下可以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驾驶人员造成了严重的交通事故的,可以按照上述法律规定的情况来对是否构成逃逸行为进行认定,相关情况的处理和认定,是需要由交警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后认定的,具体情况还需要根据造成的后果来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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