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指定管辖的案子要重新立案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是不需要的。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指定管辖的案子不需要重新立案,而是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一般情况下,指定管辖是例外情况,因特殊原因需要通过指定方式改变管辖时,应当审慎审查并严格控制数量。 《民事诉讼法》 第37条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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